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教师招聘名额共50名,岗位详见《东方市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从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含),所学的专业与学科岗位对口,须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6.报考通用(信息)技术、心理学、美术、音乐等学科,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含),且所学专业与学科岗位对口,不限制师范类专业,但须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6)目前为我市在编在职的教师及农村特岗教师;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