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名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100名,其中教育系统全额事业编制45人,卫生系统事业编制45人(全额17人,差额28人),其它全额事业编制10人,具体详见《长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招聘简章》,报考卫生专技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笔试,不受招聘岗位限制,不占招聘岗位指标,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标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30名,招聘人员为县教育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教育事业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自行解聘,在合同期间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企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以上招聘名额中,其中2个岗位(见《招聘简章》)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未满35周岁(1998年10月19日以前至198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可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限制,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男1966年 10月19日以后出生,女197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都可报考。
6、户籍不限。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招聘岗位对专业有明确要求的,可参照山西省2016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专业素质测试)、面试(说讲课、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闻媒体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长治日报》、长治县政府网、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长治县电视台、《今日黎都》等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为: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xrs.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24:00登录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规定时间按网络提示同意承诺书条款后提交报名申请(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需提供承诺书打印件并签字确认,一经聘用,承诺书将装入本人档案),认真填写《长治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长治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一经聘用,将以登记表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有工作经历、兵役、人事代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将不予认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到2016年10月25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在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红底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并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223号),每人60元。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公示各岗位报名人数,凡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名结束后两日内由考生自愿调剂岗位。报考人数虽然超过3人,但不达岗位数相应要求报考人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按要求减少招聘岗位并公告。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