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街中心幼儿园招聘教职员工公告
根据大龙街中心幼儿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职员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一)教师1名;
(二)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的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2016年大龙街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员工岗位目录》(附件1)。
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四、招聘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大龙街道办事处四楼组织工作室(403室)。
3、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附学历鉴定)、计生证明(最近一个月)、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一份。有关证件请备原件、并提供一套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
(二)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每个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以上(含1:2)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三)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幼儿教师岗位的考试由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组成。
1、教师、保育员岗位面试考核内容:个人自我介绍,专业能力测试包含弹、唱、跳、讲故事等项目,现场评委问答。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待遇(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各种奖励等)具体面议。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鉴定,请提前办理。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大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9269001。
大龙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2日
附件:1、招聘岗位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