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教育系统义务段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以中考考试大纲为主;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以所报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报考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提前发布公告通知考生,考生需在笔试时间的前3天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即在笔试成绩揭晓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可以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2倍进入面试。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报考比例不达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按照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6、面试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面试通过现场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适应岗位须具有的专业和能力素质,面试办法另定。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采取标准化面试法,面试时间为8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后算出平均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过程要进行回避。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逐项体检完毕,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8、考核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核。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9、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10、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县医院医生试用期内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8-5722201
附件:1.石楼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石楼县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