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8月8日开始登录http://139.129.209.133/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①高中教师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于笔试开考前网上公布,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相关证件到人社局事业科按规定改报一次其他岗位。②小学教师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优先分配到小学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较大的岗位。③聋哑学校教师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调整到小学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较大的岗位。
(9)、报名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317—8185126 8187123。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采取异地命题、异地人员监场、阅卷、登统;面试部分采取聘请外地评委进行评定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8月11日上午9:00至10:30,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合格人员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1)高中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新课程标准、计算机应用基础)。(2)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高中、初中、小学所学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新课程标准。(3)幼儿教师、聋哑教师考试内容为师德教育、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高中教师岗位按2:1的比例、小学教师岗位按 1.5:1的比例、幼儿教师和聋哑教师岗位按2: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同时,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各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入围面试考生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表;2017年毕业生除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外,还需提供学生证及学校证明。
(三)面试
1、高中教师面试
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内容为高中现行教材内容。备课20分钟,讲课6分钟。
2、小学教师面试
(1)语文、数学、英语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面试方式为说课(5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50分)。
(2)讲课(说课)内容为小学3-6年级现行教材内容,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说课),讲课(说课)时间为6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50分)
①音乐专业: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自带)、舞蹈(自备伴奏U盘,MP3格式),曲目自定,测试15分钟。
②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软件操作,测试60分钟。
③美术专业:美术字、手工制作、命题创作(画种不限,材料自备)。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 60 cm,宽不超过 40cm,手工制作由考点统一准备材料。测试120分钟。
④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每项各测试5分钟。
3、幼儿教师和聋哑教师面试
面试分为:说课(5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50分)两部分。
(1)说课:时间为6分钟。说课选用幼儿中、大班教材。
(2)基本技能测试:
①讲故事:时间3分钟(10分)。
②自弹自唱技能测试:自选一首歌曲、乐器自备(钢琴、电子琴、手风琴。考点统一准备电子琴)(20分)。
③舞蹈技能测试:自选舞蹈、自备伴奏U盘(MP3格式)(10分)。
④美术技能测试:根据主题画一幅简笔画、命题手工,测试时间为40分钟,材料统一提供(10分)。
4、面试过程中,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出现1:1形不成竞争时,要为该部分考生设定合格分数线(按高中、小学、聋哑及幼儿三个范围分别设定,采取同样的设定办法,例如:高中范围的设定,就是将参加一中、二中、职教中心面试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相加,取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乘以50%和面试成绩乘以5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照学历高低(同等学历全日制优先)等方式确定排名顺序。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五)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及泊头市所属公办学校正式在岗教师(包括试用期内人员)。
(七)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因考察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