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运河区2016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52人公告(截止6月7日)
为满足我区部分中小学教师紧缺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5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中学教师23名:
语文、英语各4人,数学3人,历史、生物、地理各2人,物理、化学、政治、音乐、美术、体育各1人。
小学教师149名:
区直小学:117名。
语文41名,数学22名,英语13名,音乐10名,美术9名,体育13名,科学9名。
农村小学:32名。
(东屯、西砖河、娘娘庙、胡嘴子、西花园、利民、观音庵、张庄子8所小学)
语文10名,数学7名,英语4名,美术3名,音乐5名,体育3名。
幼儿园教师80名:
区直幼儿教师40名,农村幼儿教师40名。
(东屯、西砖河、娘娘庙、胡嘴子、西花园、南陈屯乡二幼、张庄子、观音庵、中心园、育英10所农村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其中中学和区直小学招聘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农村小学和幼儿园招聘专业对口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及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4、所报考的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7日(不含周六周日休息)5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学位证的所有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自行填写),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6张,考务费100元,到运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孔雀城南,乘市内公交9路、29路、138路南环小学站)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本次招考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方可开考。
凡报考成功的考生于6月17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中小学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幼儿园分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教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在60分以上人员中(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受分数限制),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说课,满分100分。按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选取教材,说课时间均为10分钟,当场出示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考核
由招聘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所在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单位进行政审考核,对其档案进行复审,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资格。
九、聘用
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参照同岗教师,落实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
十、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能重复报名。
3、聘用到农村的教师,需在该校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4、本公告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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