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育局机关和城区学校实际,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在编在岗教师中考调4名教师,充实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担任文字综合专干;在全市在编在岗农村中小学教师中考调部分学科教师21人,补充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1、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
股室文字综合专干:4人,岗位均为初级职称岗位。
2、城区学校:21人
①小学教师:14人
一小2:语文1、信息技术1
二、三小学区7:语文3、数学3、音乐1
五小1:英语1
双济1:语文1
嘉山3:语文2、数学1
②初中教师: 7人
徳雅5:政治1、历史1、地理1、化学1、生物1
五中2:生物1、信息技术1
以上学校职称岗位除嘉山实验学校外,其他学校均为初级职称岗位。
二、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条件
1、考调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报考局机关工作人员条件为:年龄35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农村特岗教师和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不在此考调范围,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功底,热爱写作,具有教师资格证。
2、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条件
①报考城区小学教师人员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报考城区初中教师人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所报学段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与自己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一致、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转)岗培训合格证一致、或在近三学年度内(2013年7月—2016年7月)从事过所申报学科的教学。
②持有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证且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甲以上、其他学科为二乙以上)。
③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满3年及以上。特岗教师和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不在此考调范围。
④报名时必须对岗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学科岗位,录用后的教师按照录用学校的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岗位聘用。
⑤报考嘉山学校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⑥下列情形不能够报名:近3年(2013年-2015年)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处分的;近三学年度内(2013年7月—2016年7月)所教学科调考成绩有一次排在全市后五名的。
四、考调中小学教师免试、加分规定
1、下列情形报名后可以免试优先进入城区学校:近三学年度(2013年7月—2016年7月),所教学科在全市调考中连续三年成绩排在全市前3名的。
2、下列情形给予加分:近三学年度(2013年7月—2016年7月),所教学科教学比武获常德市级一等奖的,每一次加1分;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每一次加2分。近三学年度(2013年7月—2016年7月),所教学科在全市调考中成绩排在前5名的每一次加1分、排在前6——10名的每一次加0.5分。近三年(2013年-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岗的,1个优岗加0.5分。
五、考调程序
1、公告
制定《津市教育局2016年机关和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公告》,并在“津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告,公告期7月25日-8月3日。
2、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津市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津市市2016年机关和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报名表》(网上下载);
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奖励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
按照考调方案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核贯穿考调全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4、考试
①报考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撰写调研文章一篇,时间:8月12日;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超过8人,根据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不足8人,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结构化面试要求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报考中小学教师人员只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8月12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音乐教师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音乐才艺展示,总分100分,其中备课20分,试讲40分,音乐才艺展示40分。其他学科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总分100分,其中备课40分,试讲60分。备课、试讲范围:报考初中教师为初中三年级(九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报考小学教师为小学六年级上册或全一册。面试时先备课30分钟,再按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10—15分钟。
面试分为三个组:初中组;小学文科组(语文、英语);小学理科、综合组(数学、信息技术、音乐);
5、初步录取、考察
①报考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对象。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低(顺序为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教龄长短依次取舍。
②报考城区中小学教师的分学校、分学科、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对象。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低(顺序为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教龄长短依次取舍。
对入围对象从德、能、勤、绩、学等方面进行考察。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考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人员,结果将在津市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7、聘用
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的岗位数依次聘用。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纪律和监督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蒋勇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学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整个考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牵头组织实施。
2、严格程序。本次考调工作必须严格按本公告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
3、加强监督。考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整个考调工作在市教育局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公开考调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考调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要依纪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津市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