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的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并完善我省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二)特岗教师聘期3年。2016年,我省计划为52个国贫县、省贫县、连片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招聘国家特岗教师5200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422名;农村小学教师3778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必须在省、市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有机结合。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特岗教师要安排在县城以下乡村初中、小学和教学点,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得补充新招聘的特岗教师;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本地生源倾斜。
(四)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有机结
合。为逐步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应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特岗计划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和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已取得小学及以上阶段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要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
3.已经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应聘小学和初中教师特设岗位。
只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只能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
已经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根据设岗县岗位学历要求,小学特设岗位需求中带“★”号者只招收本科及以上学历)。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但已经通过了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且在2016年春季申请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段的特设岗位,但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者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原则上要相同或相近;非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上述本专业学科的特设岗位。
4.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特岗计划的招聘优惠政策
符合招聘条件,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以及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本地生源、所学专业与应聘特设岗位学科相同、参加过半年及以上顶岗实习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2016年6月1日前在河北教师教育网(http://www.hbte.com.cn)向社会公布河北省国家特岗计划岗位需求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等学校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目的、意义以及招聘对象、条件和相关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等,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特岗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形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进入网报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河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报名表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名信息等。基本信息包括文字信息和照片信息。
照片信息要求将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图片规格:文件大小200k以内,图片格式:JPG/JPEG/GIF/PNG)。使用不合格的照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已经通过了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且在2016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信息“教师资格种类”项必须选择“申请认定”,在“教师资格证书编号”项必须填写“20160601”,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应聘志愿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岗位并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网报结束后应聘者可自行下载打印《河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参加面试时提交报考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7月8日。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2.资格初审的依据是《河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
3. 2016年7月11日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公布具体考务安排,应聘者于7月11日-15日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通过资格初审的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以及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7月16日下午14:00-18:00 在本人笔试所在考点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核查无误后,原件本人带回,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留存,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核查后,符合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