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中学教师招聘简章
南大港产业园区中学是一所公办市级示范性完全中学,现有教职工216人,在校生2600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经南大港产业园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任。
二、 招聘学科教师人数
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2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1人、生物3人、物理2人、化学1人、美术1人、体育1人。
三、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备初、高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
(二)专业要求:
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不包含专升本),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地点: 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7日下午5:30在南大港教育局报名。
2、资格审查: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6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资格审查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毕业证,需携带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3、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
1、笔试(100分): 年 月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心理学、教育学及高考相关科目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以各学科拟招人数1:2的比例择优进入试讲。
2、试讲(100分):临时抽签说课,说课时间15分钟,教材参考高中现行教材、试讲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三)初录
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初录人员,如末位总成绩并列时,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政审
由人事、教育、纪检部门进行考察、政审。
(六)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对反应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凡被录用的教师由南大港中学根据初、高中教学需要进行调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正式教师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有关问题
(一)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填写信息)应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各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比例达不到1:3时,减少该学科招聘人数。
(三)因体检、政审等原因不合格的,按相应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本简章由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教育局:0317—5897760
人事局:0317—5897862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局:0317—5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