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教师3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系统30个教师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围场一中高中教师10名,农村幼儿园幼儿教师20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和技能等条件,其中报考农村幼儿园幼师岗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教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围场一中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对口升学及专升本毕业学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8、985、211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5、已被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内)不得应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7月23日—2016年7月29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围场电视台和围场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进行。
报名系统可通过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vcrs.gov.cn)提供的链接进入,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报名主要环节有: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招录计划裁减、准考证打印等。
1、注册
时间:2016年7月30日9:00—2016年8月3日24:00。
拟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完成注册方可提交报考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提交报考申请(即: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将无法再参与后续报名环节)。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可在8月3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就业促进股进行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于8月3日24:00前重新注册。
2、提交报考申请
时间:2015年7月30日9:00—2015年8月3日24:00。
注册人员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提交报考申请期间,每天22:00至24:00为系统维护时间,此间报名系统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报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