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简章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为使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100人(其中初中教师64名,小学教师27名,幼儿园教师9名)。
(一)初中教师64名。其中,语文16名,数学16名,物理8名,化学8名,英语16名。
(二)小学教师27名。其中,语文13名,数学13名,特殊教育1名。
(三)幼儿教师9名。
(四)各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对象
(一)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应往届统招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以报名时公示的各专业涵盖专业目录为准。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应往届统招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幼师毕业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报名时要求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文理不交叉,其中特殊教育专业要求专业对口。
(三)幼儿教师招聘对象:幼儿师范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其他院校的幼教或相近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以报名时公示的各专业涵盖专业目录为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包括已辞职、辞退特岗教师);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优惠政策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10〕126号、驻组通〔2009〕26号文件规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至今一直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七、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上蔡教育网(http://www.scxedu.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5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并提供打印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拍照、录像及指纹信息采集。
(4)实行农村学校和县城各学校分开报考。报考初中分乡镇初中、上蔡县思源实验学校、县一中鹏宇分校、上蔡中学初中部、北大公学实验学校初中部各学科岗位;报考小学分上蔡九小、聋哑学校、上蔡中学小学部、北大公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各学科岗位;报考幼儿园为县第一、第二幼儿园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如核减岗位仍达不到3:1的,该岗位不再开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选择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冒名顶替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同时出具)等,由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未按时提交加分证件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4、编场:按照高、中招编场的办法,实行微机编场。
5、领取准考证:2016年8月7日,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登陆上蔡教育网查询。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设定: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公共科目以所报考学段教育学、心理学教材为主;应聘初中教师专业考试科目:师范类本科生所学专业知识;应聘小学教师专业考试科目:师范类专科生所学专业知识。应聘幼儿园教师专业考试科目:幼儿师范所学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主要是各学科专业主干知识;公共科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教育法规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举办、委托任何机构开办培训班。
(2)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理论成绩×30%。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4)笔试地点:上蔡一高。
7、体检及考察考核
(1)公示各应聘考生笔试成绩。
(2)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8、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考乡镇学校岗位的,按设定岗位选岗(具体办法由县教体局另行通知)。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任学校服务期不低于5年。
考生一经聘用必须在7天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均不再补录。
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2708871、0396-6966672
上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