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服务意识及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工作岗位及具体要求
1、工作岗位:书记员、档案制作等办案辅助工作。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5、其它要求及说明:需熟悉电脑操作,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打字速度要求达到80字/分钟以上,有从事文字处理经验者优先;
6、待遇: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规定统一发放,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一寸照片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仲裁院(地址:城南路277号西门二楼)仲裁办公室一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报名后将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章洪村、池雅露、马丹艳,联系电话:87017237、87017238。
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