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现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与计划
日照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日照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日照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日照市创业指导中心系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经办等职责,共招聘6名研究生,其中:经济学类、法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及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3名;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民商法学、行政管理、统计学、医学类硕士研究生3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吃苦。
2、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校表现优异,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1、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可于6月30日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附后)发送至电子信箱。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专业要求,通过查看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成果等有关材料,择优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3、组织考核:考核通过面试和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初选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聘用及待遇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达到毕业要求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除享受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待遇外,三年内每月由财政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房租(社保)补贴,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由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联系人:王政萍;
联系电话:0633-8866013,手机:15206330218;
电子信箱:rzrsjrsk@163.com。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日
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