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督查考核信息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督查考核数据分析及绩效考核信息库建设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工作信息宣传、业务培训、调查研究等工作。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及学历要求
金融学、应用统计、统计学、会计学、法学、行政管理相同或相近专业,原“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良好的品行;
(四)原“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
(六)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和就业推荐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rzsdck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引进人才应聘”,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组织面试。日照市督查考核信息中心招聘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小组与应聘人员面对面交流洽谈,并通过查看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查阅学生档案、向系内老师、同学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成绩。
(三)签约。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经日照市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协议书(服务期不少于3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纳入正式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 日—2017年5月 8日。
联系电话:0633-7995681、7995682
邮 箱: rzsdckh@163.com
附件: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日照市督查考核信息中心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