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强化全区民主法制建设,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聘请10-15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区十四届人大义务法律咨询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任义务法律咨询员的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分或行业惩戒;无个人不良征信。
2、具有东营区户籍或在东营区行政区域内常住一年以上。
3、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执业律师工作经验;或具有法律背景,有副高以上职称。
二、义务法律咨询员的权利
1、应邀旁听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
2、应邀旁听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质询、询问;
3、应邀陪同参与区人大常委会或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
4、可以对区人大常委会及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法律建议。
三、义务法律咨询员的义务
1、应邀辅助区人大常委会或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区政府出台的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法律建议,并负有保密义务;
2、应邀辅助区人大常委会或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提出法律建议,并负有保密义务;
3、协助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应邀参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的法律服务志愿活动;
5、每名义务法律咨询员在聘期内,应邀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至少提供一次法律授课服务。
四、聘请程序
1、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聘请义务法律咨询员的决定,成立聘请义务法律咨询员领导小组;
2、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公开聘请义务法律咨询员的公告;
3、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报名,填写义务法律咨询员登记表;
4、区人大常委会聘请义务法律咨询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提出录用建议名单,义务法律咨询员聘期跟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报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
5、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7年6月2日之前,通过东营区政府(www.dyq.gov.cn)、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dyqrs.gov.cn)网站、东营区广播电视台、今日东营区向社会发布聘请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5日-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
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016-2房间(地址:东营区宁阳路89号区政府行政办公楼)。联系人:赵光林,电话:8207929、15606475079。
3、报名方式:
(1)报名者可到报名地点提交相关资料。
(2)报名者可通过上述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连同所需材料电子扫描后,一并发送13792096988@139.com
4.报名者需带材料:《东营区人大常委会义务法律咨询员登记表》(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副高以上职称证书;一寸免冠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聘请义务法律咨询员领导小组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等情况,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东营区人大常委会义务法律咨询员登记表(未发布)
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