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下称省美研所)为省轻工联社直属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3个,主要承担工艺美术行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工作,承担优秀传统工艺美术作品和传统技艺的挖掘、收集、整理工作。开展工艺美术传统技艺、重点品种、现代工艺美术设计研究创新,为工艺美术行业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工艺美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坚定工作。2016年12月份,我所被山东省文明办评为“省直精神文明”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美研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 和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网站(http://www.sdaca.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网站公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发送相关材料到报名邮箱xiehuipingshen@126.com,也可携带所需材料电子版直接到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人事科(济南市英雄山路92号)报名,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2、报名材料
(1)《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应聘报名表》(附件2)
(2)《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
(3)《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连同个人简历送(寄)至招聘单位。由人事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专业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有资格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网站(http://www.sdaca.com.cn)。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招聘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维
联系电话:0531—82860851
电子邮箱:xiehuipingshen@126.com
网站:http://www.sdaca.com.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92号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人事科
邮编:2500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 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应聘报名表
3. 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应聘人员登记表
4. 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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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