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受聊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至30周岁(即在1986年6月2日至1999年6 月2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7、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协管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120名,其中,男性108名(含22名复退军人),女性12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三、交通协管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在高速公路交通巡逻民警的具体指导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安全,协助勘验现场,保护、清理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指导事故当事人快速处理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协助监控、看管酒驾、毒驾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和交通肇事人员;报告道路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和路检路查;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接受群众求助等工作。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振兴西路1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聊城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3、报名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将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持复退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一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本人须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于审核合格当日内,发送至pxzxxz@126.com。
4、经现场审查合格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40元。特困大学生或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可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5、2017年6月19日—6月20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身份证),到振兴西路1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根据招聘工作区域、岗位名称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dlchrss.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参加面试人员需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正面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振兴西路1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集体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
六、体测体检
体测体检包括体能测评和体检。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
(1)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标准请自行下载。
体能测评结束后,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
(二)体检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根据总成绩和体能测评情况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公示
(一)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工单位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服从调剂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对拟聘用的交通协管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发工资不低于每月1600元,实行绩效考核,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2189231、2189232
请在工作日8:30—12:00,13:30—17:30咨询。
聊城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交通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聊城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交通协管员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聊城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