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赣州蓉江新区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雇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雇员51名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年龄等要求岗位详见附件1:《赣州蓉江新区面向社会招聘雇员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2017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学历学位证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考生自行网上查询下载)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程序进行。应聘同一岗位,如应聘人数没有超过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8日, 8:30--12:00,14:30--18:00。
3.报名地点:赣州蓉江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797-8163258,8163092。市内乘117路公交可直达)。
4.其他事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行下载附件2《赣州蓉江新区面向社会招聘雇员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17年6月9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2017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学历学位证明报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相应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岗位要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二)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策、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须超过合格线方能进入面试,按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岗位进行分类面试,面试成绩须超过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不收取笔试费,面试费。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按要求填写附件3《赣州蓉江新区面向社会招聘雇员审查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五)公示
在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聘用人员,并在“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区属平台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3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按照《赣州蓉江新区区直部门、区属(驻区)事业单位雇员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赣州蓉江新区雇员工资福利待遇体系标准》核发。
五、未尽事宜由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请关注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更多招考资讯。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2:赣州蓉江新区面向社会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赣州蓉江新区面向社会招聘雇员审查表》.doc
附件4:2017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doc
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