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卫计人员(其中差额拨款16名,全额拨款4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简介
炎陵县人民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开设病床250张,设置临床、医技科室17个,病区7个,在职职工275人,医生7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8人,主治医师38人,医师20人。
炎陵县中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省直中医院对口扶持医院。医院设有内科、外科、脑病科、妇产科、五官科、蛇伤科、针灸理疗科、急诊科、血透室等9个临床科室以及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B超心电图室、胃镜室等6个医技科室。医院现有在岗人员175人,开设病床120张。
炎陵县皮肤病防治所是一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为控制麻风病提供防治保障、麻风病监测防治和咨询。开设病床20张,设置了皮肤病门诊、麻风病防治科、龙井山麻风病住院部、行政办公室等科室,现有在岗人员9人。
炎陵县共有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15家,现有在岗人员282人,开设病床289张。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99年5月16日至197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符合职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要求具备的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工作经历均以2017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尚在约定服务期内的人员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uzhou.gov.cn)
炎陵党建网(http://www.yldjw.com)、
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hnyanling.gov.cn)、
炎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ylrsj.hnyanling.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炎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工作由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监督。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17年6月5日上午8:00至6月9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通过炎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ylrsj.hnyanling.gov.cn)链接完成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6月5日上午8:00至6月9日下午24:00,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咨询电话0731-26239237)。
3、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28日8:00至6月30日24:00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完整填写报名内容和上传近期证件照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职位的报考条件,对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所在区域等作适当了解,慎重、理性报考。
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七、考试及资格复核
已打印准考证人员均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
(1)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人民医院放射科诊断医生、中医院检验医生、皮防所药剂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医学影像学专业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3)其他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上注明。
2、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资格复核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
(2)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末位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3、专业技能测试:
(1)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即为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2)皮防所药剂员岗位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
(3)其他岗位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医学基础知识。
(4)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体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护士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根据工作需要,由考察对象选择具体乡镇医院,所有考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应聘同一岗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炎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卫计局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与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的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能调出乡镇卫生院。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31-26239237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979560
炎陵县纪委(监察局):0731-26222427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表:《炎陵县卫计部门2017年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职位表》.xls
炎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