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是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杭州市卫生局管理,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基本条件 |
具体条件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医疗 保健 服务 工作 人员 |
2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1.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护理学专业。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时间按周年计算,截止2013年11月30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个人荣誉证书和医院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杭州市卫生局干部保健处进行现场报名。
不接受网上、邮寄、电话报名。
3. 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卫生局613室(杭州市上城区孝女路2号)。
4.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3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1.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2. 资格审查合格者首先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 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在杭州卫生信息网(http//www.hzws.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网和杭州卫生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571-87066225
杭州市医疗保健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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