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大学城。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8个非教学类岗位共22人。
(一)招聘条件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的审查延后至面试前。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具备招聘岗位某些偏好条件的,可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学历放宽到本科。
5、具备2014年2月底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6、学生处辅导员岗位因需要入住男生公寓,女性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材料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人事处联系邮箱,附报名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样式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同时,在报名时限内(以发信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原件(贴照片,另附1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戴老师、江老师。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并公布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网上发布考试通知。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技能测试或笔试)和复试(面试)。实训管理岗位初试为技能测试;其他岗位初试为笔试。实训管理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为方便安排初试,将在之前另行统一安排技能测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初试
初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在网上通知。
技能测试内容为实践操作;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性知识。
初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户籍、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一般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ttp://rsc.zjtie.edu.cn,“招贤纳士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http: //www.zjmi.com.cn,“人才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物产集团(人力资源部):8705460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人事处戴老师、江老师)
E-mail:zjyrsc@qq.com
附件: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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