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本省户籍,限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 11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两年或以上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EXCEL及常用数据库软件;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思想端正,工作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组织人事科。我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联系人:何红华;联系电话:0757-88230366;传真:0757-88825818;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组织人事科;邮编:528500。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考察包括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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