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人民医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人民医院是省卫计委直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近年来,医院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百佳医院、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第一学历需为国办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省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2017年3月20日通过河北省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人民医院官网(www.hbpphosp.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办公)。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人民医院人事处(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48号河北省人民医院门诊五楼),联系方式:0311-85988867、85988314、85988952。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最高学历学生证、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个人简历中提到的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励证书、论著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均须提供),博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省人民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报名结束2周内查看河北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hbpphosp.cn)公告,单位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三)专家面试
1.专家面试时间: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专家面试时间,参加笔试考生均可参加专家面试。
2.专家面试内容:专家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专家面试满分100分。
(四)技能操作考试
报考临床医师岗位考生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报考其他岗位考生不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1.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专家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参加人选、笔试和专家面试成绩。根据报考临床医师岗位考生笔试和专家面试成绩之和,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专家面试成绩之和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临床医师考生临床基本技能,技能操作考试满分100分。
(五)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时间:技能操作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综合面试时间、报考临床医师岗位考生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名单。
2.综合面试范围:报考临床医师岗位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专家面试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之和,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专家面试成绩之和,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专家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之和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综合面试内容:综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整体素质,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结束1周内在河北省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综合面试结果,并公布参加体检人选。
(六)总成绩合成
报考临床医师岗位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20%+专家面试成绩×2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总成绩满分100分。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30%+专家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100分。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人民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河北省人民医院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等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河北省人社网(www.hbrsw.gov.cn)及河北省人民医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开招聘各阶段因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九)签订协议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河北省人民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按照河北省人民医院人事代理人员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河北省人民医院显著位置公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结果,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88867、85988314、85988952(河北省人民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