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水市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平县公安局招聘巡警、特警岗位辅警公告
一、招录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录。
二、招录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录职位
1、特警岗位辅警15名
2、巡警岗位辅警15名
(二)招录条件
1、具有安平县常住户籍,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有志于从事公安工作,服从人民警察的领导和管理;
3、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伍军人、特殊技能(持A1、A2驾驶证)人员可放宽到初中。
4、净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单眼裸视力4.8以上,无纹身,身体健壮,能胜任工作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编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6、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3)部队退伍、复员军人;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娴熟者。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3月27日8:30至29日17:30在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200元,并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安平县招录巡警、特警岗位辅警个人简历》,一式两份。
(2)填写《安平县招录招录巡警、特警岗位辅警资料档案袋封面》一份。
(3)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驾驶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存档,原件审查后发回)。
(4)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蓝底照片4张。
(5)报名人员须现场扫描安平县人社局微信二维码,随时关注微信有关通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法,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对具备国家和省、市级武术等级资格证书的武术教练、运动员,在国际、国家、省级武术比赛中取得名次,在部队特种突击队和武警特警中服役退伍的士兵等特殊人才,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可免试直接聘用,其余职位再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报名咨询电话:0318-7581066
(二)考试
招录巡警、特警岗位辅警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根据笔试分数,分职位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1:2(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人选。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内容。
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2)体能测试成绩的确定
体能测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进行。分别考试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男子组评分表)
项目分值 |
一 |
二 |
三 |
四 |
100米跑 |
1500米跑 |
引体向上 |
立定跳远 |
|
(秒) |
(分′秒) |
(次) |
(米) |
|
100 |
12″5 |
5′27″ |
13 |
2.69 |
95 |
12″8 |
5′31″ |
|
2.65 |
90 |
13″1 |
5′34″ |
12 |
2.61 |
85 |
13″4 |
5′38″ |
|
2.57 |
80 |
13″7 |
5′42″ |
11 |
2.53 |
75 |
14″0 |
5′46″ |
|
2.49 |
70 |
14″3 |
5′51″ |
10 |
2.45 |
65 |
14″6 |
5′58″ |
|
2.41 |
60 |
14″9 |
6′05″ |
9 |
2.37 |
55 |
15″2 |
6′12″ |
|
2.33 |
50 |
15″5 |
6′19″ |
8 |
|
45 |
15″8 |
6′26″ |
7 |
2.25 |
40 |
16″1 |
6′33″ |
6 |
2.21 |
35 |
16″4 |
6′40″ |
5 |
2.17 |
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相关资历和水平的人员组成考评委员会,考生最终得分为四项的平均分,现场公布考生成绩。
3、政审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分职位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政审考生:警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将加试考试,考试内容、方法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政审由县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
4、体检
(一)体检时间。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二)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在政审和体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
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审批录用、待遇
(一)被招聘录用的考生正式上岗前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安平县众诚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众诚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由众诚公司根据招聘计划派遣到县公安局工作。工作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可提出辞退意见。根据用人单位意见,众诚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劳务派遣资格,终止劳动用工合同。被录用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特警月工资1800元、巡警月工资执行安平县最低工资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二)凡被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报到、办理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被录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七、特别提示
考生请密切关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微信号,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本方案由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