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招聘检查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财政监督检查辅助人员9名。岗位职责为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22日-1997年1月22日出生)。
3.财政、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文字水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有会计或审计等从业资格,熟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基本知识业务,具有初级会计、审计以上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待遇标准
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四险”(省财政厅如有规定,从其规定执行)。工资统一由兴冀公司发放。
岗位等级 |
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 |
应发工资 | |
等级 |
金额 | |||
初级岗位 |
1700 |
优秀 |
1000 |
2700 |
良好 |
800 |
2500 | ||
合格 |
600 |
2300 | ||
中级岗位 |
2200 |
优秀 |
1200 |
3400 |
良好 |
1000 |
3200 | ||
合格 |
800 |
3000 |
试用期定为三个月。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八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标准定为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初级岗位为1700元/月,中级岗位为2200元/月。
试用期内不适合实际工作需求的聘用人员,可立即辞退,按工作天数结算工资。
三、聘用程序
(一)发布信息。由监督局在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由监督局负责组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liangjici@126.com,由监督局审核通过后负责通知合格报名者。
(三)面试和笔试
1.面试。应聘者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依据成绩高低及实际考生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通知本人。
2.笔试。笔试内容为财政监督综合知识,包括财政、财务知识及会计实务等。应聘者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办理手续。招聘结束后,由兴冀公司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材料提交监督局确认并报批后,按相关协议规定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笔试与面试环节参与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增强保密观念,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
(三)未尽事宜由监督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