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衢江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保障管理中心的正常运转,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现将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
用工单位为衢州市衢江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保障管理中心。
招聘计划数:10名。
招聘岗位:商务车、越野车、小轿车司驾岗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招聘原则。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具有衢州市区(包括衢江区、柯城区)常住户口的持证驾驶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除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五官端正,视力良好,身体健康。
4.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及以上,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5.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6.无本人负主责的严重交通事故、无违法犯罪、无吸毒、无曾被开除公职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方式
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并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的步骤进行。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9日至3月10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止。地点:衢江区行政大楼0263室。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3.笔试
报名结束后,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按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理论知识等。
4. 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应考者的驾驶技能、简单故障排除和突发情况应对等要素。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入围面试。
5.面试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并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体检。
6.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政策法规执行。
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7、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实行劳务派遣制,即拟聘用对象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衢江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合格的落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纳入到衢江区区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保障管理中心本次招聘对应岗位招聘备选库。如公示后,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后离职或被解除聘用关系的,在备选库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政审后依次递补。列入备选库人员待聘资格保留至该岗位下一次招聘时止。
六、岗位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工资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入岗后,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每增加一年工龄加基本工资50元,最多加10年工龄工资,另加岗位津补贴,年收入约6万元(包括按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联系电话:3838321。
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