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驾驶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数:
1、书记员7名;
2、驾驶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或者具有财务专业知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埇桥区户籍。
(二)特别条件:
1、书记员:计算机速录每分钟不低于100字,准确率95%以上;
2、驾驶员:男,持有C1证以上驾驶证,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交通安全事故记录。
(三)优先条件:
党员;退伍军人;有政法工作经历;计算机专业工作经历;擅长摄影或熟练掌握画图技术。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3日。
2、报名地点: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体检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录用程序与方法:
报考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步骤进行。
(一)笔试内容及评分:
1、书记员:
综合知识(含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
2、驾驶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维修及保养基础知识、道路行车安全知识。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
(二)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
1、书记员: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录入。成绩计算:计算机录入按总分(100分)的50%计分;
2、驾驶员:场地驾驶技能测试、道路驾驶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70%计分。
(三)面试内容及评分:
书记员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20%计分。
(四)总分评定:
书记员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占2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驾驶员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次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了解被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检察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聘及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
2、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3、合同期满后,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未能续签劳动合同的,视为解除聘用关系。法律对合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招聘对象男性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5、招聘在期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
6、待遇:基本工资每月1260元;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作所需制服。
报名联系电话:0557-3925021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