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文件精神,颍州区人民医院受颍州区卫计委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2名。此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招聘岗位充实到颍州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 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需岗位主治医师年龄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颍州区卫计委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年龄“≤30周岁”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设置的其它年龄条件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护士岗位:2017年3月7日至3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其他岗位:2017年3月9日至3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颍州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3.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签署“诚信承诺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小二寸)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岗位的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考试科目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五、考试
护士岗位采取笔、面试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护士岗位笔试时间、科目及计分办法按《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执行。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
3.护士岗位面试人员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依次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护士岗位最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转换成百分制占60%(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1.2×0.6)、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为确保聘用人员基本素质,护士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其它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4.为确保面试公平性,面试期间报考人员回答问题时,不得涉及个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与面试无关的内容,凡回答问题涉及不该涉及的内容,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在颍州区人民政府、颍州区卫计委、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等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护士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其他岗位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护士岗位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科目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其它岗位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职称高的优先,学历高的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成绩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察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对因考察、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护士岗位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其他岗位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等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护士岗位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其他岗位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择优选岗(每人限选一次)。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的,5年后择优纳入县管乡用编制“周转池”。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五险一金”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执行。
八、其它
本公告由颍州区人民医院区招乡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颍州区监察局:2199639
咨询电话:颍州区卫计委:2580970
颍州区人民医院:2268606
颍州区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