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新闻学类、文学类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主要从事宣传、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需要出外勤,要求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档案管理和图片、视频拍摄、编辑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含山县政府5楼513办公室。
3.报名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占50%。
1.笔试
(1)笔试当场写一份800字左右文字材料,时间为6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按1:3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名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表现优秀者将给予适当奖励,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0555-4958150
含山县委宣传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