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法治天衢建设,逐步解决法律服务人员不足现状,天衢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法律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招录条件
(一)计划招聘2人。
(二)招录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公职的;③被法律服务所给予严重处分或除名的;④律师、公证员被吊销执业证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⑥具有律师或者公证员资格,并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⑦有关法律法规限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2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德州市湖滨北路99号天衢工业园管委会302房间,咨询电话:0534—2363186。
2、请有意报考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三张,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同时填写《天衢街道招聘法律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3、街道组织办、纪委对有关情况进行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于2月27日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echeng.gov.cn/)公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相关内容。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层法务服务、矛盾调解、政策研究、决策把关等能力。
2、进入面试人选由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前30名人员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过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职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政审。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招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节假日)。公示期内,可以向天衢街道纪委(电话:2363608)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招聘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四、聘用办法
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工资待遇参照正式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天衢街道组织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衢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