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泽市郓城县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郓城县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党校理论教师(公益一类事业编制)3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2、菏泽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在职在编人员;未就业的往届应届毕业生(含2017届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学科及专业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5、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工作。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正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中共郓城县委组织部组织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一)报名方式
1、应聘者可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途径报名。
邮件地址:郓城县郓州大道6001号郓州大厦1201室(邮政编码274700)
电子邮箱:yczpbg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教师+本人姓名+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学校名称(是否211/985);
传真号码:0530-5378169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联系人:刘环 联系电话:15965861213 0530-5378155
(二)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中共郓城县委组织部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需递交的有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A4纸反正面打印,一式二份,贴照片);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资格证书、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材料;
(4)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若国外(境外)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
(5)近期同底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另附)。
3、资格审核
根据招考要求、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和科研成果等,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人员需于3月5日前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未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的全过程。
三、考核:对报名人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分为教学专题试讲和科研成果评价两部分。教学专题试讲得分按百分制计分,按照教学专题试讲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教学专题试讲得分相同者,依取得科研成果评价择优录用。
四、体检:根据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等情况,审查其人事档案材料,并复查其资格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教学专题试讲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取消报名人员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30-6712380
本招聘简章由中共郓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郓城县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