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新疆互联网舆情分析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主要负责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网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依法监督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下设新疆互联网舆情分析中心、多语种网络服务和管理中心、网络评论中心、信息举报中心、网络信息研究中心5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原则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3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6日。
(二)报名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综合处负责。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公告、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9日北京时间18:00。
6.缴费时间:
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9日北京时间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1月11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1.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1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职位咨询电话:(0991)6788085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天山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面试
(1)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在递补。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综合处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题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
(4)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5)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结束后,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综合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综合处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天山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