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哈密现面向全国各重点高校引进2017届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特发此公告,有关招聘条件、报名要求、待遇政策、岗位需求信息、哈密情况介绍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以全国各重点高校符合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为主(符合招聘紧缺岗位的近三年内毕业的人员也可报名)。鼓励内地毕业生来新疆工作,对新疆生源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5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及现场面试两种形式,如下:
1.下载并填写《哈密地区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后简称《报名表》),并以“报名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命名。
2.请以“简历-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命名个人简历(附电子照片)。
3.请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hmrc100@126.com,并以“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职位”命名邮件主题。
4、根据简历投送情况安排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哈密地区人社局人才服务科
联系人:孙茹胡尔西旦
电话:0902-22565282233101
联系邮箱:hmrc100@126.com
三、相关待遇
1.编制待遇。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事业单位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各项待遇。(企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职称评定待遇。应聘人员聘用到岗后,博士研究生工作一年期满,定职为副高级职称,符合正高级评审条件的,优先申报;硕士研究生工作一年期满,定职为中级职称,符合副高级评审条件的,优先申报。
3、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其随调前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妥善安置。子女需入学或入托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的原则,妥善安排。
4、住房及生活补贴待遇。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具有全日制博士(后)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紧缺急需人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住房一套,服务满10年,住房归个人所有,并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5、引进到博士后工作站的待遇。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享受同国家统一批准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同等政策和待遇,可申请国家和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博士后研究期满出站后可颁发博士后证书。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博士后工作启动支持经费8-10万,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给予科研资助经费3-5万。
6、引进到企业工作人员以企业引才待遇为准。
四、附件:
2、哈密市人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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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本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