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效能,优化岗位结构,经昆得仑牧场党委、管委研究决定,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工作人员。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拟招聘昆得仑牧场自聘工作人员:10人。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 招聘对象1、限博州户籍(包括兵团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民族不限、性别不限,年龄40岁以下(含40岁,有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㈡ 报考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愿从事基层工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原件;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经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试用期内离职的人员;
4、近3年来,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2016年温泉县昆得仑牧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㈢ 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7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昆得仑牧场组织办;
3、报名联系电话:0909—8667520;15109091088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2张、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计算机证书(原件、复印件)、《2016年温泉县昆得仑牧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7、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
注:此次招考的收费依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
三、考试工作
㈠ 笔试1、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使用汉语答题;2、综合试卷:试题范围(行政能力测试、申论),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5、笔试者按成绩排序,前9名进入面试环节(如前9名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㈡ 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2、面试要求:面试时一律使用汉语答题,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一律不得参加面试;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㈢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拟招聘的人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选拔,进入体检环节。如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数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㈣ 体检1、统一组织考生到温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实行)》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从报考该岗位总体考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另行通知。㈤ 公示 由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试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温泉县政务网予以公示。(笔试、面试都公布)㈥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温泉县昆得仑牧场管委会与其办理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合同期一年内不得擅自离岗退职,违约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四、工资待遇与管理㈠每人每月2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费用);㈡ 除以上工资待遇外,聘用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㈢ 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只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试用合格后,由温泉县昆得仑牧场管委会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五、监督及要求㈠ 昆得仑牧场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㈡ 参加考试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㈢ 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㈣ 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政策解释本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中共昆得仑牧场委员会负责解释。七、咨询电话温泉县昆得仑牧场组织办:0909 – 866752015109091088八、监督电话温泉县昆得仑牧场纪检办:0909 –866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