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医疗器械检验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医疗器械监管技术支撑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招聘计划
动物实验检验员岗位1人;生物实验检验员岗位1人;出纳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2人;化学实验检验员岗位1人;体外诊断试剂检验员岗位1人;业务调度员岗位2人;物理实验检验员岗位1人。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者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11月30日为准。
三、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人事部门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报名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崇文路669号实验楼五楼人事财务科,联系人:刘婧莹,联系电话:0431-87833005,15694319563;张文世:,18643074879。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和学历P证明,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6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2寸免冠照片。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附件1:《2016年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rar
附件2:《2016年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