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蚌埠市劳动保障中心决定开展2016年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增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参照公务员遴选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新增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
二、参考条件
此次参加考试的人员为进入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环节但未进入政审环节的考生(不含体检不合格考生),具体名单附后。考生之前的笔试、面试成绩清零,重新参加此次考试,成绩重新计算。
三、笔试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8:30-10:30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请于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蚌埠市解放路590号蚌埠市考试基地参加考试。
四、体能测试
考试人员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2: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此次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测试赤脚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两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另在交警支队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考生体能测试免测。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和根据规定免体能测试的考生,依据此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费用另行通知。
六、政审与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政审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聘用。
附件:符合此次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
蚌埠市劳动保障中心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