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状况,确保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正常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经博白县编委会同意,并报玉林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8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博白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8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医疗卫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人。详见《博白县人民医院 博白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共40人)》。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具备《博白县人民医院 博白县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共40人)》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在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9:00—16:30)。
2、报名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毕业生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有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考试成绩合格单)和在二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二)面试。由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白县编委办、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用人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有意愿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工作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筛选投递应聘简历等,确定面试人选后,公开招聘工作组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设想等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公开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考察。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德修养、专业知识能力、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毕业证(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和相关证件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
(六)公示。对拟聘人员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聘用为博白县人民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博白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享受与博白县人民医院在职在编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为博白县中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博白县中医院的事业编制,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对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775-8227091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0775-8328875 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8233160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775-8329808 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博白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