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玉林市玉东新区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量,经玉东新区工委同意,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玉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玉东办发〔2016〕37号)的有关规定,玉林市玉东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1名;
2.科教文体局工作人员1名;
3.市政市容局工作人员1名;
4.农村工作局工作人员1名;
5.资产管理和投融资局工作人员1名;
6. 高新区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具体专业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广西。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工作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5.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被治安处罚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学生;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工作实施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在市人事人才网公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职位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照两张。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兼传真):0775-2629291
报名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玉林国防教育基地),邮编:537000
3、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经初步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开考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以上开考。如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开考。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地点及时间。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中载明。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体检人选比例末位成绩相同,同时进行体检、考核),并由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五)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和考核,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工委审核同意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和玉东新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玉林市玉东新区相关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聘。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聘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岗或脱岗(含连续请假等)超过一个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按玉东新区聘用人员现行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2.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