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为了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
5、常住户口为陆川县范围。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 11月 28日-2016年 12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自愿到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学历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近半年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资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
对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 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人数,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进入体检、考察最末一名的成绩有相同的,依次按学历、学位层次及工作经验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主要就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 、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公示
经考试 、体检、考察合格,对拟聘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在试用期内每人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后每人每月2200元(包含由单位缴纳部分五险),聘用期内(试用期除外),“五险”按陆川县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 、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