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因工作的需要,现就2016年公开招聘文员一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docx(点击下载)
二、报名办法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二楼人事监察科。(武江区武江北路城市花园金城小区)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者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应聘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应聘职位)。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填写《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应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办法
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四、聘用与试用期
由办公室与人事监察科共同面试确定聘用人选。所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到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粤北人民医院或其他县以上人民医院通过相关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不发放节日补贴和计划生育奖)。试用期合格的办理转政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五、待遇
试用期结束,转正后工资为每月2500元左右。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和享受带薪休假,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发放计划生育奖及节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