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公开招聘教练员公告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越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是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任务:负责全区青少年竞技体育业余训练工作;选拔培养体育苗子,代表区参加省、市竞技体育比赛,并向上级体育部门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招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公开招聘教练员职位表》,请登录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查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符合教练员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应聘者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提供用人单位签定的相关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工作经历年限可连续计算,亦可合并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至2016年12月31日。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详见附件4)。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具体条件。
2、通过考试拟聘用的社会人员公示前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至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39号五楼,广州市越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办公室。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见附件5)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与招聘单位联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
3、请下载附件2《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附件3《考生承诺书》并详细填写,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3张。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社保缴费记录等;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用工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在职的应聘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通过考试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5、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二)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通过资格审查,请于2017年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面试,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面试者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等。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各个专业的要求,采用现场模拟的考核方式,考核应聘者对应聘职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基本操作、基本技能等掌握情况。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2、进入面试名单的应聘者由广州市越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初定2017年2月1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取得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需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受聘时还应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等方面证明材料。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673539;监督电话:87618615
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公开招聘教练员职位表》
2.《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
5.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2月13日
1.《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属下事业单位(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公开招聘教练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