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职位人员空缺,新丰县卫计局等6个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等要求条件的社会人员;
2、非新丰县户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2014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且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准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3日--11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11月5日下午17时。
(三)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公开招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详见附表二,请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4张(其中2张贴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户口本、毕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5、现职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计生专干需提交所在村(社区)任职情况表(详见附表三,请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6、考务费90元/人。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地点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新丰县丰城大道西189号),咨询电话:0751-2289755。
(五)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行考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4年11月14日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规定,对具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三年参保缴费凭证、卫生院聘用劳动合同或证明),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免予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录用最低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及以上。相同招聘职位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即卫生技术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教育岗位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免予笔试人员不占此名额),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和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志愿者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新丰县第一中学。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与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县人社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体要求如下: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本人提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2、被聘用者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对不服从组织调剂安排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4、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8年服务期,其他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考取国家公务员、研究生的除外),5年内不得进入县内事业单位并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计生专干任职情况表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3日
关于更正2014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通知
我局于2014年10月23日发布的《2014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对象”取消“非新丰县户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要求。“在职镇(街)村干部含(计生专干)”是指新丰县现在职“镇(街)村(居)‘两委’干部含(计生专干)”。
特此通知。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