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属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面向社会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身体健康;
4、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三、报名方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接受报名。(任选其中一种报名方式即可)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智联招聘网(http://company.zhaopin.com/CC530212822.htm)提交应聘申请。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聘者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材料。
报名地址:1、佛山市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唐园中路20号东座3楼310室,联系人:伍小姐,联系电话:88359725。
(二)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职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面试资格复审时再提供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
(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休息日除外),截止日期视报名情况而定。
四、考试
各公司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通知到个人,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免扰。
五、聘用
依据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根据考试成绩,综合分析人岗相适度,由各公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履行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予以辞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公资办法规科、城建公司审监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8359191(区公资办法规科)、82109370(城建公司审监室)。
公告未尽事宜,由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1.禅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2.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