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产品检测化验员5名、抽样监测车司机2名,派遣至淄博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从事化验、司机等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数量及任职资格要求
聘用人数:7人,其中:
农产品检测化验员5名
任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女不限,年龄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化学分析、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4、因工作条件会影响孕期妇女身体健康,孕期妇女将不被录用;
5、在淄博市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抽样检测车司机2名
任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40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C1以上驾照,5年以上驾驶经验;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精神疾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4、在淄博市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0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3楼318室(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
咨询电话:3181774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hr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当年新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等各种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用于制发准考证);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40元报名考务费,同时领取准考证,明确笔试相关事项。应聘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笔试、面试进行(司机不参与笔试过程,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1、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10:30;
笔试内容:检测化验基本知识。
笔试地点:淄博市创业大学6楼(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院内);
笔试完成后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创业大学一楼张贴笔试成绩公示名单),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2、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面试现场参加签到和抽签);
面试地点:淄博市创业大学6楼(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院内);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报名进入笔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由我方酌情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电话通知,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参考,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在创业大学一楼张贴面试成绩公示名单)。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400元体检费,空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取消录用资格。请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电话通知进入培训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空缺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五、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淄博众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淄博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二)被聘用后,检测化验员每月薪资2800元、抽样检测车司机每月薪资2300元(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
(三)被聘用后,由接收派遣人员单位为检测化验员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并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