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禅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检测。
(二)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综合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1981年11月28日之后出生)。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28日。
二、报名办法
(一)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附后),经资格审核同意后,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
(二)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和相关成绩。
(四)报名时间: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禅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号楼A座15楼)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757-82262515。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考场、考号等具体信息请留意网上通知。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其他综合能力。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相关待遇按禅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统一规定执行。
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