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铜陵市户籍。
5、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计划表中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员招聘程序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办理。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6日。
3、报名地点:铜陵市政府办公室人事行政科(市行政中心南15楼1501室),联系电话:0562—5880156。
4、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5:1的,取消该职位公开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为确保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如有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六)试用期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能适应岗位工作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达到岗位工作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2013〕3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解释。
2016年12月1日
铜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