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发改委(物价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辅助性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本市居民户口,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
2.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物价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铜陵市发改委(物价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2份,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38号)报名。联系电话:0562-5880520 0562—5858037。
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8日—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公开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 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得分,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成绩,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 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考察对象缺额的,根据该招聘职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市发改委(物价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2013〕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铜陵市发改委物价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