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铜陵市烈士纪念园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
2.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好;
4.《岗位计划表》中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热爱烈士纪念馆事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条件 |
计划数 |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
铜陵市烈士纪念园管理处 |
00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公共事务管理、社会工作、播音与主持 |
1 |
002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会计 |
1 |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员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办理。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办理报名登记,填写《铜陵市烈士纪念园管理处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19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铜陵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淮河大道北段1号,民政大厦九楼)报名。联系电话:0562—2882770。
(二)考试
为确保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试成绩要达到总分的60%,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如有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lldbzh.gov.cn和铜陵市民政局网www.tlm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2013]3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铜陵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62-2882770
附件:铜陵市烈士纪念园管理处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