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桂编发〔201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使用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的批复》(容编函〔2016〕97号)的规定,2016年容县13家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53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玉林市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二)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四)学历条件。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要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护理、药学、医技类专业和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五)专业和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 “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从玉林人事人才网上的公告附件下载《容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专业类别。
现已在容县辖区医疗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凭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在容县辖区以外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凭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 报名地点: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办公室(容州镇中环西路)。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 资格审查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由容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负责。
2. 应聘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应聘者须提供,加盖公章)、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3. 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步进行,先交报名表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组织。面试考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上旬前。
(四)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卫计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面试要求。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一不可),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应聘者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泄漏一项扣3分处理。
(七)分数线的划定。因有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照顾加分。以下人员给予加分:
1. 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加5分;
2. 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加3分。
(九)面试成绩的公布。全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用人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下列条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 按1:1比例,面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2. 比例内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学历高者确定为人选。
3. 学历相同时,以在基层医疗机构有从业经历,服务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4. 学历、基层服务年限均相同时,以获取医疗卫生领域奖励层级高、获同一层级奖励的以次数多者确定为人选。
5. 以上办法都无法确定人选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 如遇招聘岗位没有体检考察人选,已参加面试但未确定为原报岗位体检考察对象的应聘者,符合其他同类岗位报名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报名选择没有体检考察人选的同类招聘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7. 体检及考察人选确定名单后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二)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此外,考察过程中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小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评价。
六、公示与审批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者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玉林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县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后,用人单位凭县人社局的聘用通知和人员名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备案)手续,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八、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应聘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招聘公告由容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5322096(县卫计局办公室)
0775-5117900(县人社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5-5330312(县卫计局监察室)
附件1: 2016年容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容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6年11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