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是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医院的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6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具备我院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发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及广西龙潭医院网站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和资历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 12月12 日至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羊角山路8号广西龙潭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2-3130024
(三)报名方法: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广西龙潭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应聘者);
3.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应聘者);
4.两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
5.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 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由广西龙潭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由我院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分数为100分,占综合分40%,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两个部分。
1.笔试按不少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开考比例,但因工作需要仍需进人的,须报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并报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2.由我院委托有关单位命题并组织考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龙潭医院网站公布成绩。
(二) 面试 面试分数为100分,占综合分60%。面试具体时间由医院人事科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和自我认知程序等。若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面试考官由广西龙潭医院和外单位专家组成。
2.2号和4号岗位,即获硕士学位人员或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经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报考人员可以直接进入面试。3号和5至10号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主管部门及医院网站上公布。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主管部门及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 综合分数: 3号和5至10号岗位,笔试(40%)、面试(60%)分数之和即为综合分数;2号和4号岗位,即管理七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勤二级岗位人员或获硕士学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即为综合分数。
六、 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以及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情况,并根据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1.1号岗位,即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需先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报考人员可直接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以及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七、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确定拟聘人员
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及广西龙潭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办理聘用、工资审批等相关手续。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772-3130024
监督电话:0772-311321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广西龙潭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
2016年12月1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